圣经中记载了一位患有十二年血漏病女人的故事。这种疾病很可能是月经问题。在她的文化中她被认为是不洁净的,在任何公共场合她都不会受到欢迎。她不能到会堂和别人一起敬拜,也不被允许触摸拉比。
十多年来,她一直去看医生。她肯定日复一日地希望见到的下一位医生可以医治她,但她并没有从医生那里得到医治。她渴望血止住的那一天,但那一天迟迟没有来到。她也梦想着有一天人们会欢迎她,但她一直没有等到这一天。
到现在为止,这个女人吃尽了苦头。但是,耶稣正经过她的城镇。她抛开加在她身上的所有文化限制,竟然成功穿过人群触摸到了耶稣。或许是带着一种迷信,但她的信心足够真诚,耶稣回应了她。她伸手触摸耶稣的衣裳繸子,在那个瞬间,耶稣医治了她,做了医生们在12年中不曾做到的事。
为什么这个故事会发生?是因为有人谈论有关耶稣的事(“她听见耶稣的事”——马可福音5章27节)。在某个地方某种情形下,这个女人听说了一些有关耶稣的事。我们不知道是谁和她说的,也不知道她听到了什么。不管是谁和她说,她所听到的足以让她冒着一切风险去找这个名叫耶稣的人。在那里,耶稣医治了她,称她为他的女儿。
在这个故事里很重要的一点是,有人向这个女人传讲耶稣,但不论这个人是谁,他都不占据任何功劳。他/她的名字不会出现在任何教派的简报里或任何人的网站上。事实上,马可在记录这个故事时都没有提到这个人的名字。
为什么是这样?原因很简单:福音是我们要见证的那一位,而不是做见证的我们。传福音是要宣扬耶稣的威严,而不是荣耀传福音的人。
如果我们要做耶稣的见证人,就不必担心神借着我们的事工行神迹的时候我们的名字也被印上。若是人们听到神的工作,但不知道我们的名字或高举我们的工作,我们就不会感到有压力。
我们的工作是将人指向耶稣。正如有力量的福音领袖所知道的那样,福音从来不是关于我们的。
本文翻译自基督教资源网站教会答案(Church Answers),作者是Chuck Lawless,内容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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